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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发改委和证监会联合发布《公司信用类债券募集说明书编制要求(征求意见稿)》发布:2019-12-22中国人民银行 发展改革委 证监会关于《公司信用类债券募集说明书编制要求(征求意见稿)》《公司信用类债券定期报告编制要求(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完善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制度,推动公司信... |
中证协: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承销机构不得承接地方融资平台公司项目发布:2019-12-20关于发布修订后的《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项目承接负面清单指引》的通知 中证协发〔2019〕342号 各会员单位: 为防范... |
国民研究:私募非法集资犯罪案件如何认定、如何审查?发布:2019-12-20司法实践中,私募投资基金行为纳入刑法评价运用最多的罪名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本文在讨论区别时,主要围绕这两个罪名的构罪要素展开。文末附有私募基金违规主要涉及的八大罪名,以供了解! 私募基... |
国民研究: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化解途径有哪些?发布:2019-12-12自2017年7月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隐性债务以来,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具体化解方案、落地情况备受各界关注。如何认定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地方政府隐性债务有哪些化解途径?本文将为您一一解答。 一、地方政府隐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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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投资者应为风险识别、评估、承受能力较强的合格投资者。根据我国《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的标准如下:
一、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
1、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
2、个人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前款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二、下列投资者视为合格投资者:
1、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慈善基金;
2、依法设立并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投资计划;
3、投资于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
本网站所载的各种信息和数据等仅供参考, 并不构成广告或销售要约, 或买入任何证券、基金或其它投资工具的建议。投资者应仔细审阅相关金融产品的合同文件等以了解其风险因素, 或寻求专业的投资顾问的建议。
信托产品净值可能会有较大的波动, 并可能在短时间内大幅下跌, 并造成投资者损失部分或全部投资金额。您应确保有关投资产品适合您的需要。如有怀疑, 请咨询按中国内地法规注册的专业分析师的意见, 并要求其确认有关投资产品适合并符合您的投资目标。
投资产品的价格及其收益存在涨跌变动, 而过往的产品业绩数据并不预示其未来的表现, 投资者不应依赖本网站所提供的数据做出投资决策, 否则由投资者白行承担所有风险。
本网站所载的各种信息和数据等是我们认为合法或已公开的信息。我们不保证这些信息的准确性及完整性,仅代表盈峰资本于发布当日的分析、推测与判断。在任何情况下,文中信息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盈峰资本对此不提供任何担保。
如果确认您或您所代表的机构是一名“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并将遵守适用的有关法规请点击"确认"键以继续浏览本公司网站。如您不同意任何有关条款,请按“放弃”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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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
2、个人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前款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二、下列投资者视为合格投资者:
1、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慈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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