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结构化发行 规范承揽报价行为 中证协拟修订公司债券承销业务规则发布:2021-12-13中国证券报记者获悉,中国证券业协会日前就修订《公司债券承销业务规范》(简称《承销规范》)向券商征求意见。此次修订主要涉及规范承揽项目报价行为,维护债券市场良好竞争秩序;强化主承销商从事公司债券承销业... |
证监会批复同意在上海区域性股权市场开展私募股权和创业投资份额转让试点发布:2021-11-30中国证监会近日批复同意在上海区域性股权市场开展私募股权和创业投资份额转让试点。 份额转让试点将依托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开展,逐步拓宽私募股权和创业投资退出渠道,促进私募基金与区域性股权市场融... |
财政部:研究做好明年地方政府新增债务限额提前下达工作发布:2021-11-22今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进度加快,不少地方正密集申报2022年专项债项目,市场对财政部在今年底前,提前下达专项债等新增债务限额充满期待。 11月19日,第一财经了解到,财政部正结合宏观经济运行情况,... |
银保监发文:放松险资投资债券监管要求!发布:2021-11-19银保监会发布《关于调整保险资金投资债券信用评级要求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通知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取消保险资金可投金融企业(公司)债券白名单要求以及外部信用评级要求。即原来58号文中对于... |
重磅!银保监会:保险资金获准投资公募REITs发布:2021-11-18近日银保监会向保险机构下发了《保险资金投资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显示:银保监会同意保险资金投资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下称“公募REITs”),开展公募REIT... |
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投资者应为风险识别、评估、承受能力较强的合格投资者。根据我国《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的标准如下:
一、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
1、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
2、个人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前款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二、下列投资者视为合格投资者:
1、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慈善基金;
2、依法设立并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投资计划;
3、投资于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
本网站所载的各种信息和数据等仅供参考, 并不构成广告或销售要约, 或买入任何证券、基金或其它投资工具的建议。投资者应仔细审阅相关金融产品的合同文件等以了解其风险因素, 或寻求专业的投资顾问的建议。
信托产品净值可能会有较大的波动, 并可能在短时间内大幅下跌, 并造成投资者损失部分或全部投资金额。您应确保有关投资产品适合您的需要。如有怀疑, 请咨询按中国内地法规注册的专业分析师的意见, 并要求其确认有关投资产品适合并符合您的投资目标。
投资产品的价格及其收益存在涨跌变动, 而过往的产品业绩数据并不预示其未来的表现, 投资者不应依赖本网站所提供的数据做出投资决策, 否则由投资者白行承担所有风险。
本网站所载的各种信息和数据等是我们认为合法或已公开的信息。我们不保证这些信息的准确性及完整性,仅代表盈峰资本于发布当日的分析、推测与判断。在任何情况下,文中信息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盈峰资本对此不提供任何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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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下列投资者视为合格投资者:
1、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慈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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