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7-06-29
【方正东亚-方兴374号腾冲兴开应收账款债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期限:2年
💎规模:2.3亿
💎付息方式:自然季度付息
💎预期收益:100-300万 6.6% 300万以上 6.8%
💎资金用途:用于受让腾冲兴业园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对云南腾冲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享有的36248万元应收账款债权。
还款来源:
1、腾冲经开区管委会直接偿还债务(腾州市人民政府出具承诺函)
2、交易对手、保证人经营收入
风控措施:
✅1、腾冲政府出承诺函,承诺按期足额偿还标地债权对应的债务款项
✅2、腾州市人大常委会出具同意市政府将标地债权对应的全部债务款项列入市级财政预算支出的批复。
✅3、腾冲兴开及保山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4、受托人与腾冲兴开、腾冲经开区管委会签订债权收购合同,明确债权金额及各方责任,受托人受让债权真实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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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投资者应为风险识别、评估、承受能力较强的合格投资者。根据我国《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的标准如下:
一、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
1、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
2、个人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前款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二、下列投资者视为合格投资者:
1、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慈善基金;
2、依法设立并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投资计划;
3、投资于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
本网站所载的各种信息和数据等仅供参考, 并不构成广告或销售要约, 或买入任何证券、基金或其它投资工具的建议。投资者应仔细审阅相关金融产品的合同文件等以了解其风险因素, 或寻求专业的投资顾问的建议。
信托产品净值可能会有较大的波动, 并可能在短时间内大幅下跌, 并造成投资者损失部分或全部投资金额。您应确保有关投资产品适合您的需要。如有怀疑, 请咨询按中国内地法规注册的专业分析师的意见, 并要求其确认有关投资产品适合并符合您的投资目标。
投资产品的价格及其收益存在涨跌变动, 而过往的产品业绩数据并不预示其未来的表现, 投资者不应依赖本网站所提供的数据做出投资决策, 否则由投资者白行承担所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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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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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慈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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