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5-16
市场首发起投门槛30万,国企信托主动管理类固收信托:12个月和24个月期限,客户灵活选择!
【XX信托-XX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产品类型:主动管理类固定收益类产品;期限:12个月 、24个月;收益:12个月30万及以上, 7.4%/年税后;24个月30万及以上7.6/年税后
【资金投向】信托计划主要投资于在交易所/银行间市场流通的国债、央行票据、城投债券等固定收益类证券;现金、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大额可转让存单、同业存单等货币市场工具和存款工具;货币市场基金、纯债基金等固定收益类基金、信托计划;中国信托业保障基金等。
【投资策略】投资比例、投资限制及投资禁止;(1)政府城投债券类资产占信托财产净值的80%以上;(2) 投资于信托业保障基金资产占信托财产总值的1%;(3) 不得投资于可能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投资,也不得用于贷款、抵押融资或对外担保等用途; (4) 不将信托财产用于股票投资、股指期货投资、融资融券交易、新股申购、正回购;(5) 按照信托文件约定的其他投资限制;法律法规、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限制;(6)本产品主要投资上交所公开发行的政府平台城投债券,信息公开透明、公信力强、影响面大;政府城投债兑付顺位优先于银行贷款和非标融资等,1993年至今,全国范围内保持了28年零违约的记录。
特别说明:
本产品已经全部完成募集,感谢各位投资人对国民财富的支持,欢迎大家继续关注和支持上线的新产品!
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投资者应为风险识别、评估、承受能力较强的合格投资者。根据我国《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的标准如下:
一、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
1、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
2、个人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前款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二、下列投资者视为合格投资者:
1、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慈善基金;
2、依法设立并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投资计划;
3、投资于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
本网站所载的各种信息和数据等仅供参考, 并不构成广告或销售要约, 或买入任何证券、基金或其它投资工具的建议。投资者应仔细审阅相关金融产品的合同文件等以了解其风险因素, 或寻求专业的投资顾问的建议。
信托产品净值可能会有较大的波动, 并可能在短时间内大幅下跌, 并造成投资者损失部分或全部投资金额。您应确保有关投资产品适合您的需要。如有怀疑, 请咨询按中国内地法规注册的专业分析师的意见, 并要求其确认有关投资产品适合并符合您的投资目标。
投资产品的价格及其收益存在涨跌变动, 而过往的产品业绩数据并不预示其未来的表现, 投资者不应依赖本网站所提供的数据做出投资决策, 否则由投资者白行承担所有风险。
本网站所载的各种信息和数据等是我们认为合法或已公开的信息。我们不保证这些信息的准确性及完整性,仅代表盈峰资本于发布当日的分析、推测与判断。在任何情况下,文中信息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盈峰资本对此不提供任何担保。
如果确认您或您所代表的机构是一名“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并将遵守适用的有关法规请点击"确认"键以继续浏览本公司网站。如您不同意任何有关条款,请按“放弃”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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