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5-04-03
日前,江苏金融监管局公布相关批复信息,核准丁锋江苏省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公开资料显示,丁锋出生于1968年,硕士研究生。
丁锋历任江苏信托财务部负责人、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江苏省国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总裁、党委委员、党委副书记,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金融部总经理等。
此外,2024年12月,江苏信托的原总经理严珊因到龄退休辞任。该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胡军暂行履行总经理职责。
公开资料显示,江苏信托是经江苏省人民政府和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是江苏省国信集团的主要成员企业之一,注册资本金为87.6亿元。
近期,江苏国信对外披露了子公司江苏信托2024年未经审计财务数据。数据显示,在2024年,江苏信托实现营收31.33亿元,同比上升4.31%;实现净利润28.20亿元,同比上升10.85%。
据悉,在51家已在银行间市场披露2024年未经审计财务数据的信托公司中,江苏信托净利润已经超越中信信托,拔得业内头筹;营收方面,江苏信托位居第二,中信信托以53.79亿元的营收位居行业第一。
2024年,江苏信托实现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9.80亿元,同比上升13.38%;投资收益升至21.41亿元,上升幅度为2.28%;同期,资产规模达到321.61亿元,较期初上升5.38%。
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投资者应为风险识别、评估、承受能力较强的合格投资者。根据我国《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的标准如下:
一、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
1、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
2、个人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前款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二、下列投资者视为合格投资者:
1、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慈善基金;
2、依法设立并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投资计划;
3、投资于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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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产品净值可能会有较大的波动, 并可能在短时间内大幅下跌, 并造成投资者损失部分或全部投资金额。您应确保有关投资产品适合您的需要。如有怀疑, 请咨询按中国内地法规注册的专业分析师的意见, 并要求其确认有关投资产品适合并符合您的投资目标。
投资产品的价格及其收益存在涨跌变动, 而过往的产品业绩数据并不预示其未来的表现, 投资者不应依赖本网站所提供的数据做出投资决策, 否则由投资者白行承担所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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