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5-01-24
近日、专注于无人机教育培训领域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江苏蓝鲸智慧空间研究院有限公司获得千万级天使轮投资,投资方为江苏国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旗下的江苏国民鲲鹏投资。
蓝鲸智慧成立于2018年8月13日,是全国无人机产业与教育联盟秘书长单位。公司以专业技能竞赛,产业学院共建、工学一体化合作、职业技能等级培训等服务,完成无人机从专用技能培训到社会化认证的全流程、全周期教育服务。
蓝鲸智慧把握低空经济发展源头、积极为社会培养无人机领域的产学研专业人才。蓝鲸智慧是教育部无人机应用技术专业标准起草单位、教育部高等职业学校无人机应用技术专业实训教学条件建设标准起草单位,是无人机驾驶员江苏省题库开发牵头单位、江苏省数字技术职业技能竞赛主办单位,先后被选聘为人社部一类技能竞赛技术支持单位、工信部“强国杯”技术技能大赛技术支持单位和第五、六、七届江苏省状元赛无人机应用赛项技术支持单位。
江苏国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胡国防表示,低空经济以低空飞行活动为核心,以无人驾驶飞行、低空智联网等技术与市场等要素相互作用,带动低空基础设施、低空飞行器制造、低空运营服务和低空飞行保障等领域快速发展。蓝鲸智慧深耕无人机基础培训和教育市场,属于从产业本源发力,国民投资非常看好企业的未来发展。
蓝鲸智慧董事长胡爱华认为:低空经济是是新质生产力发展催生的新型经济形态,是以各种有人驾驶和无人驾驶航空器的各类低空飞行活动为基础,辐射带动相关领域发展的综合性经济形态。蓝鲸智慧在完成本轮融资后,将快速推进服务网络布局,进一步加强基础科技研发力度,为我国低空经济领域的专业人才培养做出积极的贡献。
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投资者应为风险识别、评估、承受能力较强的合格投资者。根据我国《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的标准如下:
一、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
1、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
2、个人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前款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二、下列投资者视为合格投资者:
1、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慈善基金;
2、依法设立并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投资计划;
3、投资于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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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产品净值可能会有较大的波动, 并可能在短时间内大幅下跌, 并造成投资者损失部分或全部投资金额。您应确保有关投资产品适合您的需要。如有怀疑, 请咨询按中国内地法规注册的专业分析师的意见, 并要求其确认有关投资产品适合并符合您的投资目标。
投资产品的价格及其收益存在涨跌变动, 而过往的产品业绩数据并不预示其未来的表现, 投资者不应依赖本网站所提供的数据做出投资决策, 否则由投资者白行承担所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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