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11-08
空缺3个月后,华宸信托迎来了新一任董事长,由该公司总经理晋军升任。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近期任免一批领导干部信息显示,提名晋军为华宸信托董事长。
晋军原为华宸信托党委副书记、总经理、董事,在华宸信托前身内蒙古信托投资公司时期便已加入该公司。据华宸信托年报披露,晋军现年53岁,2019年6月开始任职总经理,历任内蒙古信托投资公司人事劳资部副经理、人力资源部经理;华宸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主任、人力资源部经理;华宸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办公室主任、人力资源部经理;华宸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
华宸信托上一任董事长为邢爱泽,今年8月他被提名为内蒙古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理事、主任,同时被免去华宸信托董事长职务。
华宸信托成立于1988年,前身是内蒙古信托投资公司,是内蒙古自治区直属国有金融企业,也是自治区内唯一一家国有信托公司,国有股占比99.85%,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是该公司股东和主管部门,代表自治区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
截至2023年末,华宸信托注册资本10亿元,共有7家股东,其中:内蒙古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31.54%,中国大唐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持股28.04%,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持股26.10%,内蒙古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股13.59%,呼和浩特市财政局持股0.43%,巴彦淖尔市国有资产服务中心、众兴集团有限公司各持股0.15%。
华宸信托在2023年年报中提及,其经营方针是,提质增效,坚持走差异化特色化发展之路。截至2023年末,华宸信托管理信托资产规模11.36亿元;2023年该公司营业总收入2569.5万元,净利润5026.6万元。
8月6日,华宸信托上半年工作会议强调,下半年,要围绕全面深化改革,提升发展能力和金融服务能力;要进一步强化问题意识和目标导向,在固有业务、信托业务和不良化解三条战线上解放思想、持续用力。
会议强调,特别是公司领导和部门负责人要切实担当负责,强化业绩导向,在充分认识当前的经济发展形势、金融运转形势和行业转型形势的基础上,加强对监管政策的理解和预判,穷尽手段推动不良资产处置,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充分发挥固有业务“压舱石”作用,要坚持“走出去”的工作思路不动摇,聚焦重点区域,创新服务方式,进一步提升信托展业能力。
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投资者应为风险识别、评估、承受能力较强的合格投资者。根据我国《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的标准如下:
一、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
1、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
2、个人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前款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二、下列投资者视为合格投资者:
1、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慈善基金;
2、依法设立并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投资计划;
3、投资于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
本网站所载的各种信息和数据等仅供参考, 并不构成广告或销售要约, 或买入任何证券、基金或其它投资工具的建议。投资者应仔细审阅相关金融产品的合同文件等以了解其风险因素, 或寻求专业的投资顾问的建议。
信托产品净值可能会有较大的波动, 并可能在短时间内大幅下跌, 并造成投资者损失部分或全部投资金额。您应确保有关投资产品适合您的需要。如有怀疑, 请咨询按中国内地法规注册的专业分析师的意见, 并要求其确认有关投资产品适合并符合您的投资目标。
投资产品的价格及其收益存在涨跌变动, 而过往的产品业绩数据并不预示其未来的表现, 投资者不应依赖本网站所提供的数据做出投资决策, 否则由投资者白行承担所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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