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6-05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完善市场+保障的住房供应体系,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促进国内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江苏国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勇于创新积极探索在新政策新环境下的业务开展模式,先后通过公司下属的江苏国民鲲振担保有限公司推出了工程履约保函、工程预付款担保保函、商品房质量保证金担保保函、商品房预售监管资金担保保函等一系列创新型担保业务,为各地政府推动房地产行业健康发展、落实保民生保交楼政策提供了有力保障。
近期江苏国民鲲振担保公司和千铂置业有限公司签署担保合作协议,为该公司出具担保金额为3,000万元的担保保函,帮助千铂置业释放流动资金3,000万元。同期先后为汇铭置业有限公司、明辉建设、水利建设集团等企业共计出具工程履约担保保函、商品房质量保证金担保保函等约1亿元,帮助各合作单位获得更多的流动资金,为合作单位的业务拓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关于国民鲲振担保
江苏国民鲲振担保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0万元,是江苏国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全资控股企业。国民鲲振担保有限公司秉承“专业、专一、专注”的企业精神、秉承“同心同德与客户同发展的”经营理念,依托股东机构的资金与技术支持,勇于创新,积极的开拓国内担保业务市场。公司自成立以来,先后获得多地住建系统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准入,为各地区的合作单位提供了高效的担保服务支持。
江苏国民鲲振担保有限公司的服务对象为各地区从事房地产开发的地产企业、对具有优质资产和核心竞争力的房地产企业、业绩稳定的具有相应资质建设工程公司,担保公司通过为合作企业出具不同类型的担保保函为企业释放流动资金,帮助企业降低运营成本,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投资者应为风险识别、评估、承受能力较强的合格投资者。根据我国《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的标准如下:
一、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
1、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
2、个人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前款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二、下列投资者视为合格投资者:
1、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慈善基金;
2、依法设立并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投资计划;
3、投资于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
本网站所载的各种信息和数据等仅供参考, 并不构成广告或销售要约, 或买入任何证券、基金或其它投资工具的建议。投资者应仔细审阅相关金融产品的合同文件等以了解其风险因素, 或寻求专业的投资顾问的建议。
信托产品净值可能会有较大的波动, 并可能在短时间内大幅下跌, 并造成投资者损失部分或全部投资金额。您应确保有关投资产品适合您的需要。如有怀疑, 请咨询按中国内地法规注册的专业分析师的意见, 并要求其确认有关投资产品适合并符合您的投资目标。
投资产品的价格及其收益存在涨跌变动, 而过往的产品业绩数据并不预示其未来的表现, 投资者不应依赖本网站所提供的数据做出投资决策, 否则由投资者白行承担所有风险。
本网站所载的各种信息和数据等是我们认为合法或已公开的信息。我们不保证这些信息的准确性及完整性,仅代表盈峰资本于发布当日的分析、推测与判断。在任何情况下,文中信息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盈峰资本对此不提供任何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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