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4-16
财联社4月15日讯,据央行网站,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召开2024年金融稳定工作会议。会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中国人民银行工作会议有关要求,总结2023年金融稳定工作,分析当前金融形势,安排下一阶段工作。中国人民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陆磊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认为,2023年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稳定系统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持续健全金融风险监测评估框架,坚持对风险早识别、早预警、早暴露、早处置,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强化金融稳定保障体系,推动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助力金融高质量发展和金融强国建设,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会议指出,我国金融体系总体稳健,金融风险总体收敛。2023年,银行、保险、证券业金融机构主要经营和监管指标均处于合理区间。随着中国宏观经济持续回升向好,中国金融体系的稳健运行有更加坚实的基础和支撑。
会议强调,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特别是防止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是金融工作的根本性任务。金融稳定系统要持续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做好2024年金融稳定工作。要继续按照“稳定大局、统筹协调、分类施策、精准拆弹”的方针,把握好权和责、快和稳、防和灭的关系,持续有效防控化解重点领域风险。要加强从宏观视角对金融稳定总体形势的分析,健全风险监测评估体系,完善系统性风险认定机制,强化风险提示和早期预警。要有力有序有效处置存量风险,进一步健全具有硬约束的风险早期纠正机制,遏制增量风险。要持续完善风险处置机制,强化金融稳定保障体系,构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长效机制,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有关司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分行,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投资者应为风险识别、评估、承受能力较强的合格投资者。根据我国《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的标准如下:
一、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
1、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
2、个人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前款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二、下列投资者视为合格投资者:
1、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慈善基金;
2、依法设立并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投资计划;
3、投资于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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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产品净值可能会有较大的波动, 并可能在短时间内大幅下跌, 并造成投资者损失部分或全部投资金额。您应确保有关投资产品适合您的需要。如有怀疑, 请咨询按中国内地法规注册的专业分析师的意见, 并要求其确认有关投资产品适合并符合您的投资目标。
投资产品的价格及其收益存在涨跌变动, 而过往的产品业绩数据并不预示其未来的表现, 投资者不应依赖本网站所提供的数据做出投资决策, 否则由投资者白行承担所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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