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2-23
截至2月23日,31个省份都披露了预算报告,且都公布了提前批地方债额度的情况。
2024年31省份获得的提前批专项债、一般债额度加总分别为22800亿元、4320亿元,二者均为2023年新增专项债、新增一般债额度的60%,意味着监管部门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上限下达了提前批额度。
其中一般债总额度和去年持平,各省份提前批一般债额度和去年变化不大;专项债总额度相比去年增加900亿元(增长4%),但结构出现调整——广东、江苏、浙江、山东等经济大省专项债额度相比去年增长10%以上,而天津、重庆、广西等一些高风险省份相比去年下降40%左右。
究其原因,2023年发行的1.39万亿特殊再融资债向高风险省份倾斜。与新增地方政府债券一样,特殊再融资债券也会增加政府债务余额。而在新增地方政府债券额度的分配中,债务风险高的地方额度少,而特殊再融资债用于化解债务风险,风险高的地方额度多。为了避免债务风险进一步积累,获得特殊再融资债额度的地方后续新增债额度将减少或没有。
2023年12月11日至12日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统筹好地方债务风险化解和稳定发展,经济大省要真正挑起大梁,为稳定全国经济作出更大贡献。中央财办有关负责同志解读时表示,债务风险高的地区要边化债边发展,在债务化解过程中找到新的发展路径,要更大力度激发民间投资、扩大利用外资。债务风险较低的地区要在高质量发展上能快则快,特别是经济大省要真正挑起大梁,为稳定全国经济作出更大贡献。
分省份来看,广东省提前批专项债额度最高为3245亿元,其次为山东(2433亿元)、浙江(1903亿元),三省额度合计超过7500亿元,占全国总额度的三成。而青海、西藏、宁夏三省份额度较少,均不到30亿元。
提前下达的地方债限额被称为“提前批额度”,这起源于2018年12月。2018年12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决定,授权国务院在2019年以后年度,在当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60%以内,提前下达下一年度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包括一般债务限额和专项债务限额),授权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2023年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将授权延至2027年12月31日。
预算报告显示,2023年新增专项债、新增一般债额度分别为3.8万亿、0.72万亿,按照授权上限,2024年提前批额度将达到2.71万亿,其中专项债、一般债额度分别为2.28万亿、0.43万亿。
财政部国库司司长李先忠2月1日在国新办发布会表示,2019年以来财政部就建立健全了提前下达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制度,指导督促地方完善预算管理,合理安排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发行节奏,有效降低融资成本,加快资金拨付。
“从2019年这项制度建立以来,到2023年,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分别向各地提前下达新增债务限额是1.39万亿元、2.85万亿元、2.36万亿元、1.79万亿元和2.62万亿元,合计超过11万亿元。2023年12月,财政部依法履行审批程序后,已经向各地提前下达了部分2024年的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支持重大项目建设,推动形成实物工作量,充分发挥地方政府债券对经济的拉动作用。”李先忠表示。
不过李先忠未披露具体的额度,而从31省份披露的数据加总来看,财政部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上限下达了2024年提前批额度。
另据记者了解,近期监管部门正在组织申报2024年专项债项目,本次申报在投向领域、项目要求、申报程序上均有变化。投向领域上,总体仍保持着11大领域不变,但细分投向出现细微变化。此外,专项债作资本金领域新增保障性住房(详见:监管组织申报2024年专项债项目,发行提速将拉动社融、基建投资)
另据了解,存量已审核通过的专项债项目没有实质性变化,可以率先发债。后续监管部门审核地方新报项目后,将为项目库提供新的“弹药”,支撑专项债发行,进而推动社融和基建投资平稳增长。
一些省份预算报告也提及专项债管理。比如天津市表示,加强专项债券投后管理,推动穿透式监测系统与财资管理云平台无缝对接,打通专项债券资金监管“最后一公里”。强化专项债券项目预期收益管理,更加注重偿债来源落实。压实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责任,落实偿债备付金机制,按时足额偿还本息,确保法定债务不出任何风险。
广西预算报告表示,加强对专项债券项目申报工作的培训和指导,严格专项债券投向领域负面清单管理,优化专项债券项目预审工作机制及中介机构尽职调查管理制度,提高专项债券项目储备质量。严把专项债券项目成熟度、合规性、平衡能力三道关口,提高发债项目质量,建立专项债券项目滚动管理机制,提高专项债券发行科学性、精准性。建立政府债券资金专户管理机制,合规高效支出政府债券资金,全流程监控反馈政府债券项目实施情况。开展专项债券项目全生命周期绩效管理,切实提高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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