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9-20
9月19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网站显示,申能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能财险)的筹建申请已于近日获得同意批复。
根据批复文件,申能财险注册资本达100亿元,8家发起公司均具有国资背景,拟任董事长龚德雄目前任申能集团副总裁、东方证券党委书记。
值得关注的是,早在去年,市场便有从传闻称申能集团或将申请保险牌照,承接天安财险资产包。业内人士表示,目前“明天系”3家保险公司的风险处置工作均已取得阶段性成果,随着申能财险的正式获批筹建,天安财险的风险处置工作或有望进一步推进。
百亿注册资本,8家国资背景股东
批复文件显示,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于9月14日批复同意申能财险的筹建申请。该公司注册资本达100亿元,注册地位于上海。根据批复,筹备组应当自收到批准筹建文件之日起1年内完成筹建工作。
股东方面,8家发起公司均具有国资背景。分别为申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上海临港园金投资有限公司、上海临港新片区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台州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申能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国投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百联集团有限公司。其中,除台州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之外,剩余7家公司均为上海国资控股公司。
此外,申能投资、申能股份的控股股东均为申能集团。公开资料显示,申能集团创建于1987年,1996年成立集团公司,注册资本200亿元,是上海市国资委出资监管的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
据了解,目前,申能集团已发展为一家涉足电力、燃气、金融、战略新兴业务等领域的综合性能源企业集团,并在上海金融领域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其金融业务投资涉及证券、保险、银行等多个领域,拥有券商、保险、银行、资管等多张金融牌照,投资了东方证券、中国太保、光大银行等多家金融公司。
东方证券党委书记龚德雄拟任董事长
根据批复文件,申能财险拟任董事长为龚德雄。
公开资料显示,龚德雄出生于1969年10月,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经济师。曾任上海国际信托证券部副经理、上海证券副总经理、海证期货董事长、上海国际集团金融管理总部总经理、上海证券总经理、上海证券副董事长等职务。此后随着国泰君安收购上海证券,龚德雄又开始在国泰君安任职,并于2016年11月起任国泰君安副总裁,此后又陆续兼任国泰君安资本管理董事长、国泰君安创新投董事长、国泰君安财富管理业务委员会总裁等职务。
今年4月,龚德雄因工作调动原因提交辞呈,后据公开报道,龚德雄履新申能集团副总裁。今年9月,龚德雄又正式出任东方证券党委书记。
事实上,早在去年,市场便传出消息称,申能集团或将申请保险牌照,承接天安财险资产包。
今年1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网站发布的企业名称申报登记公告显示,“申能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已于1月16日被核准。再次引发业内广泛关注,并有投资者在上证e互动平台询问此事,提问“申能财险设立后是否会将天安财险的资产包注入其中”。
对此,申能股份于5月回应称,公司积极关注和参与各类优质投资机会,申能财险尚处在前期监管部门审批阶段。未来,在满足披露条件时,将会按照有关规定对外统一公告。
据了解,天安财险成立于1995年,是我国第4家财产险保险公司。2020年7月,天安财险与华夏人寿、易安财险、天安人寿一起被原银保监会接管,接管期限为一年,此后又延长接管一年,目前已处于超期接管。
2022年6月,天安财险曾在上海联交所公开挂牌转让保险业务资产包,包括天安财险的资产、负债及保险业务,挂牌转让底价21亿元。此后又打九折二次挂牌转让,报价19亿元。彼时的公司资产负债表显示,天安财险的总资产为144.01亿元,总负债为152.55亿元。
业内人士表示,随着申能财险的正式获批筹建,天安财险的风险处置工作或有望进一步推进。
今年2月,原银保监会相关人士表示,“明天系”保险公司风险处置工作正在有序推进。银保监会已批准采取市场化重组和新设机构承接相关保险公司的资产负债等方式,稳妥风险化解,切实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
目前,“明天系”另外3家的风险处置工作均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去年6月,原银保监会批复同意易安财险破产重整;今年5月,原银保监会发布《关于易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变更股东的批复》,同意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受让易安财险10亿股股份,持股比例为100%;不久后,易安财险正式更名为比亚迪财险。
今年2月,原银保监会批准保险保障基金公司和其他投资人共同筹建瑞众人寿保险公司,新公司设立后,将依法受让华夏人寿资产负债,承接机构网点及人员,全面履行保险合同义务,切实保护保险消费者及各有关方面合法权益。今年7月,瑞众人寿获批成立。
今年6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复同意中汇人寿及分支机构开业,该公司成立后,将依法承接天安人寿保单负债、有效资产及全部机构网点,全面履行保险合同义务。
尊敬的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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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
1、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
2、个人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前款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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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依法设立并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投资计划;
3、投资于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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