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4-21
2023年4月20日,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公告,公告显示经过评审专家组综合评审,中智天宏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中标泰兴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属企业泰兴市滨江管廊建设有限公司保理服务商(二期)采购项目。
本次中智天宏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中标的泰兴市滨江管廊建设有限公司保理服务商(二期)采购项目,项目编号为32128320230310,项目期限为3年,项目资产规模为2亿元。
中智天宏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注册于中国福建省厦门市自由贸易区,是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下属企业,由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控股的江苏国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全部股份。作为国内知名的专业保理服务供应商,中智天宏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深耕商业保理业务市场多年,凭借专业高效的运营团队和雄厚的资本实力,在公司股东企业的大力支持下,整体业务获得了高速发展,保理资产管理规模快速扩张,已经成为国内保理业务的标杆性企业。
值得一提的是,本次泰兴市滨江管廊建设有限公司保理服务商(二期)采购项目,是中智天宏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在泰兴市所中的第三个政府招标项目,累计中标规模约10亿元。本次中标也再次说明江苏国民下属的保理公司所提供的专业化保理供应服务获得了泰兴市人民政府和相关企业的高度认可,也为我司于泰兴地区的长期合作打下了良好的合作基础。
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投资者应为风险识别、评估、承受能力较强的合格投资者。根据我国《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的标准如下:
一、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
1、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
2、个人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前款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二、下列投资者视为合格投资者:
1、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慈善基金;
2、依法设立并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投资计划;
3、投资于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
本网站所载的各种信息和数据等仅供参考, 并不构成广告或销售要约, 或买入任何证券、基金或其它投资工具的建议。投资者应仔细审阅相关金融产品的合同文件等以了解其风险因素, 或寻求专业的投资顾问的建议。
信托产品净值可能会有较大的波动, 并可能在短时间内大幅下跌, 并造成投资者损失部分或全部投资金额。您应确保有关投资产品适合您的需要。如有怀疑, 请咨询按中国内地法规注册的专业分析师的意见, 并要求其确认有关投资产品适合并符合您的投资目标。
投资产品的价格及其收益存在涨跌变动, 而过往的产品业绩数据并不预示其未来的表现, 投资者不应依赖本网站所提供的数据做出投资决策, 否则由投资者白行承担所有风险。
本网站所载的各种信息和数据等是我们认为合法或已公开的信息。我们不保证这些信息的准确性及完整性,仅代表盈峰资本于发布当日的分析、推测与判断。在任何情况下,文中信息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盈峰资本对此不提供任何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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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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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慈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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