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24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2022年8月22日,人民银行行长、国务院金融委办公室主任易纲主持召开部分金融机构座谈会,传达学习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分析研究当前货币信贷形势,部署推进当前和下一阶段货币信贷工作。人民银行副行长刘国强、银保监会副主席周亮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认为,今年以来,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大稳健货币政策实施力度,兼顾短期和长期、经济增长和物价稳定、内部均衡和外部均衡,支持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主要金融机构主动担当作为,加大信贷投放力度,有力支持了二季度经济实现正增长。1-7月新增人民币贷款14.4万亿元,同比多增5161亿元。7月末,M2、社会融资规模、人民币贷款余额增速均保持在10%以上。贷款利率持续下降,1-7月企业贷款利率为4.29%,同比下降0.34个百分点。
会议指出,我国经济延续恢复发展态势,但仍有小幅波动。当前正处于经济回稳最吃劲的节点,必须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巩固经济恢复发展基础。金融系统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感,全面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将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落实落细,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会议强调,主要金融机构特别是国有大型银行要强化宏观思维,充分发挥带头和支柱作用,保持贷款总量增长的稳定性。要增加对实体经济贷款投放,进一步做好对小微企业、绿色发展、科技创新等领域的信贷支持工作。要保障房地产合理融资需求。要依法合规加大对平台经济重点领域的金融支持。政策性开发性银行要用好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加大对网络型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升级基础设施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国家安全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领域相关项目的支持力度,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并带动贷款投放。要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统筹信贷平稳增长和防范金融风险之间的关系。
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邮储银行主要负责同志出席会议并发言,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相关司局负责同志出席会议。
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投资者应为风险识别、评估、承受能力较强的合格投资者。根据我国《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的标准如下:
一、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
1、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
2、个人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前款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二、下列投资者视为合格投资者:
1、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慈善基金;
2、依法设立并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投资计划;
3、投资于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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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产品净值可能会有较大的波动, 并可能在短时间内大幅下跌, 并造成投资者损失部分或全部投资金额。您应确保有关投资产品适合您的需要。如有怀疑, 请咨询按中国内地法规注册的专业分析师的意见, 并要求其确认有关投资产品适合并符合您的投资目标。
投资产品的价格及其收益存在涨跌变动, 而过往的产品业绩数据并不预示其未来的表现, 投资者不应依赖本网站所提供的数据做出投资决策, 否则由投资者白行承担所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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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慈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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