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0
2月8日,中央行、银保监会联合发布《关于保障性租赁住房有关贷款不纳入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的通知》,在加大对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支持力度的背景下,相关贷款正式明确不纳入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的口径,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原则,加大对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的支持力度。
在分析人士看来,上述政策的发布是重大利好,既有利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也是助力宏观经济稳定的政策之一。
“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有关贷款不纳入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有利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的信贷投放,支持我国住房保障体系建设,有助于推动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
《通知》称,下一步央行、银保监会将加快建立完善住房租赁金融制度,继续加大对保障性住房建设和长租房市场发展的金融支持力度,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接近监管人士表示,2021年6月《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出台后,各地正抓紧建立健全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联审机制,对于通过联审的项目发放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央行、银保监会近期均已基于住建部提供的认定标准,根据项目认定书单独设立了保障性租赁住房贷款的统计指标,将符合条件的有关贷款单独统计。
为何明确不纳入口径?
房地产贷款集中度于2021年正式实施,指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含境外分行)房地产贷款余额占该机构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的比例和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该机构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的比例应满足相关要求,即不得高于央行、银保监会确定的房地产贷款占比上限和个人住房贷款占比上限。
上述文件中,央行、银保监会即明确,可综合考虑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规模发展、房地产系统性金融风险表现等因素,适时调整适用机构覆盖范围、分档设置、管理要求和相关指标的统计口径。
“为支持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住房租赁有关贷款暂不纳入房地产贷款占比计算。目前,人民银行正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住房租赁金融业务有关意见,并建立相应统计制度,届时对于符合定义的住房租赁有关贷款,将不纳入集中度管理统计范围。”彼时,两部委在答记者问时就明确。
对于此次房地产贷款集中度口径正式明确不纳入住房租赁有关贷款,业内人士表示并不意外。去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强预期引导,探索新的发展模式,坚持租购并举,加快发展长租房市场,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支持商品房市场更好满足购房者的合理住房需求,因城施策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随后,央行、银保监会在学习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时提出要稳妥实施好房地产金融审慎管理制度,加快完善住房租赁金融政策体系,因城施策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加大对长租房市场、保障性住房建设金融支持力度,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而1月下旬召开的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也明确,今年将大力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以人口净流入的大城市为重点,全年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240万套(间);推动出台住房租赁条例。
“央行政策的正式明确,将使得房企的申请贷款动力增强,对于今年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更快更好发展,将提供更大的动力。”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
已单独设定统计指标
在具体操作上,《通知》明确,自1月30日起,银行业金融机构向持有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发放的有关贷款不纳入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
同时,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大对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支持力度,按照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原则,提供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并严格执行央行、银保监会有关统计制度,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从接近监管人士了解到,为确保上述政策落地实施,相关部门已经做好了前期准备工作。如2021年6月《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出台后,各地正抓紧建立健全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联审机制,对于通过联审的项目发放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央行、银保监会近期均已基于住建部提供的认定标准,根据项目认定书单独设立了保障性租赁住房贷款的统计指标,将符合条件的有关贷款单独统计。
“上述措施落地后,不将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有关贷款纳入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也就具备了实施条件。”接近监管人士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这也意味着银行发放相关贷款不再受集中度管理指标约束,有充足的空间加大对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的信贷投放。
接近监管人士表示,《通知》释放了加大金融支持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的积极信号,有利于推动《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关于加大金融支持保障性租赁住房有关要求的具体落地,有助于支持我国住房保障体系建设,推动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对于房企来说,严跃进认为,房企应该主动在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方面积极发力,这是商业银行2022年重点推广的房贷产品,应该主动把握此类信贷机会。
1月26日,建设银行与保利集团签署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战略合作协议,双方拟共同搭建住房租赁金融合作平台,加大优质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末,建设银行保障性租赁住房授信金额超过1000亿元,投放金额超过430亿元,涉及400多个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
2021年国家开发银行出台《支持保障性住房工作意见》等政策举措,持续加大对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等支持力度。截至2021年9月底,该行已累计发放保障性住房贷款5.09万亿元,累计助力解决超过200万户居民租房需求。
附:《关于保障性租赁住房有关贷款不纳入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决策部署,加强相关金融政策支持,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保障性租赁住房有关贷款不纳入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的通知》,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有关贷款不纳入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原则,加大对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的支持力度。
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有关贷款不纳入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有利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的信贷投放,支持我国住房保障体系建设,有助于推动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下一步,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将加快建立完善住房租赁金融制度,继续加大对保障性住房建设和长租房市场发展的金融支持力度,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保障性租赁住房有关贷款不纳入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各银保监局;国家开发银行,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各股份制商业银行:
为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的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国办发〔2021〕22号)要求,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银行业金融机构向持有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发放的有关贷款不纳入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
二、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大对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支持力度,按照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原则,提供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
三、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严格执行人民银行、银保监会有关统计制度,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四、本通知适用于执行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银行业金融机构。
请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区内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民营银行。请各银保监局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内各银保监分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
2022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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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监管部门召集四大AMC参与房企风险化解
据业内人士称,近日金融管理部门召集几家全国性资产管理公司开会,研究资产管理公司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参与风险房地产企业的资产处置、项目并购及相关金融中介服务。资产管理公司在上述领域具有丰富经验,其参与有望加快风险企业资产处置进度,促进风险化解和市场出清。
多家银行正在抢食房地产并购业务
2022年1月6日,承债式并购贷款政策落地。针对出险企业项目的承债式收购,相关并购贷款不再计入“三道红线”相关指标,这一政策不仅为房企打通了并购融资通道,同时也减轻了因出险企业项目收并购所带来的债务监管压力。
1月12日,招商蛇口率先完成首笔并购类票据的注册,成为今年“第一个吃螃蟹”的房企。在首期发行的25.8亿元中,12.9亿元用于支持产业内协同性较强的企业缓解流动性压力;另有12.9亿元用于偿还公司的银行贷款,涉及9家银行的还款。
1月17日,浦发银行率先发行了首单房地产项目并购主题债券,募集资金用于房地产项目并购贷款的投放,本期债券规模为50亿元,期限为3年。该笔债券为金融机构发行的首单房地产项目并购主题债券。
1月25日,华润置地及所属万象生活分别与招商银行在深圳签署了《并购融资战略合作协议》,各方将就并购融资建立深度合作伙伴关系,招商银行将全力支持华润置地、华润万象生活并购业务发展。根据合作协议,招商银行将分别授予华润置地200亿元、华润万象生活30亿元并购融资额度,专用于华润置地和华润万象生活并购业务,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并购贷款、并购基金、资产证券化、以及基于并购相关业务需求创新的各类融资产品。
事实上,今年华润万象生活已经开始下场扫货,例如1月5日称其拟以不高于10.6亿元收购禹洲物业服务100%股权,1月20日再次公告称以不高于22.6亿元收购中南服务全部股权,两笔交易最高将达33.2亿元。
如今新增的230亿元并购融资额度给了市场更大的想象空间,而此前也有市场消息传出华润置地拟收购禹州集团在武汉的地产项目。
一位华润置地内部人士对界面新闻透露,现在有积极接触全国性的出险房企,一般是集团层面牵头,城市公司对接,对部分出险房企的项目有过梳理,但是开展比较复杂,时间可能会需要比较久。
“但是整体还是比较谨慎的,基本只考虑一二线城市核心区域、低商住比的项目。”
这一标准也基本符合华润置地2020年确定的投资战略。彼时为了解决自身存在的城市布局分散、深耕不够的问题,华润置地制定了“调结构、调节奏、调布局”的策略,明确投资布局会明显向一二线高能级城市倾斜,同时会优化城市数量,提高单一城市的产出。
同日,中国银行福建省分行协助建发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发行2022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并购),募集资金10亿元,其中,4.6亿元用于并购2个标的项目公司股权,4.6亿元用于项目建设,标志着中国银行间市场首批房地产企业并购债券正式落地。
克而瑞研究中心指出,整体而言,2022年行业收并购机会比较多,整体并购规模可能呈增长趋势,但金融政策对房企收并购意愿的推动可能并不明显,并购规模也难以回到2017-2018年的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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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投资者应为风险识别、评估、承受能力较强的合格投资者。根据我国《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的标准如下:
一、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
1、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
2、个人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前款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二、下列投资者视为合格投资者:
1、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慈善基金;
2、依法设立并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投资计划;
3、投资于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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