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01
“大爱无疆、公益无界“,我司股东单位江苏国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秉承以专业为客户创造价值,以专业为社会创造财富的经营理念,热心支持公益事业,积极回馈社会,先后组织多起专项活动,为云贵地区失学儿童和孤寡老人提供实物及资金支持,对贫困大学生实行定点扶助。
2021年11月30日,江苏省妇联原主席、党组书记、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原副主任委员,江苏省妇女儿童福利基金会常务副理事长柏志英、原江苏省妇联副主席、江苏省妇女儿童福利基金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顾敏、副秘书长张惠春、副秘书长汤承英等一行莅临我司位于南京河西金融聚集区的公司总部进行考察与交流。
在考察过程中柏志英理事长对江苏国民的经营理念和企业文化予以充分认可,对我司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参与慈善活动的行为高度肯定。柏志英理事长表示对基金会和我司本次合作成立的”国民慈善基金‘’发展前景非常看好,认为将慈善事业和企业发展相结合、将公益事业和智慧扶贫相结合是公益慈善领域的创新,在专业团队的精细化运作,高效率执行下,国民慈善基金必将为江苏省公益慈善事业做出积极的贡献。
通过本次双方深入细致的交流,我司和基金会在针对江苏地区的妇女儿童医疗救助、贫困学生儿童扶助、孤寡老人赡养等多个领域达成了广泛共识,柏志英理事长向我司总经理胡国防先生颁发了江苏省妇女儿童福利基金会荣誉理事长聘书,副理事长兼秘书长顾敏向我司正式授牌,双方现场签署了 “关于合作成立国民慈善基金”的相关协议,宣布江苏省妇女儿童福利基金会-国民慈善基金正式成立。
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投资者应为风险识别、评估、承受能力较强的合格投资者。根据我国《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的标准如下:
一、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
1、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
2、个人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前款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二、下列投资者视为合格投资者:
1、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慈善基金;
2、依法设立并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投资计划;
3、投资于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
本网站所载的各种信息和数据等仅供参考, 并不构成广告或销售要约, 或买入任何证券、基金或其它投资工具的建议。投资者应仔细审阅相关金融产品的合同文件等以了解其风险因素, 或寻求专业的投资顾问的建议。
信托产品净值可能会有较大的波动, 并可能在短时间内大幅下跌, 并造成投资者损失部分或全部投资金额。您应确保有关投资产品适合您的需要。如有怀疑, 请咨询按中国内地法规注册的专业分析师的意见, 并要求其确认有关投资产品适合并符合您的投资目标。
投资产品的价格及其收益存在涨跌变动, 而过往的产品业绩数据并不预示其未来的表现, 投资者不应依赖本网站所提供的数据做出投资决策, 否则由投资者白行承担所有风险。
本网站所载的各种信息和数据等是我们认为合法或已公开的信息。我们不保证这些信息的准确性及完整性,仅代表盈峰资本于发布当日的分析、推测与判断。在任何情况下,文中信息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盈峰资本对此不提供任何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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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慈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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