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03-23
中大创投开放日参与路演企业--上海臻格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臻格生物”)日前宣布完成7000万美元B轮融资,由启明创投和IDG资本共同领投,招银国际、金浦投资、国科嘉和、杭州复林投资跟投;A轮股东LYFE Capital(济峰)、国方资本和君信资本继续加持。
臻格生物累计融资金额达到1.25亿美元。本轮资金用于临港新片区商业化生产基地建设,该基地含多条GMP标准2000L、5000L及 500L灌流商业化原液生产线和成品灌装线等,占地45.8亩。
臻格生物从事大分子生物药的CDMO业务,目前已经累计服务了80多家客户,完成了100多个项目,其中包括多个临床阶段生产服务和大量完整IND申报等技术服务,药物类型覆盖单克隆抗体、双特异抗体、抗体偶联药物(ADC)、融合蛋白、疫苗等。
随着全球生物药市场不断增长和中国生物技术产业的蓬勃发展,带动生物药生产工艺开发和生产市场的持续增长。数据显示,全球生物药CDMO市场已达百亿美元级;生物药生产产能将会继续向国内转移,臻格生物有望以高质量持续服务全球和国内的各生物药企业。
▲马里兰州Rockville实验室
臻格生物拥有一支行业领先、经验丰富的专家团队,在细胞株开发、工艺开发和表征研究、临床样品CMO服务等领域,形成了强强联合的合作模式。团队曾经开发了国内第一个PD-1抗体生产工艺,产率高、价格低,造福了广大癌症患者;开发的Avastin生物类似药创造了中国企业第一次无发补申报美国Biosimilar获美国FDA临床I、III期批件的记录。创始人陈建新在细胞培养技术方面具有超过30年的研发和生产经验,在多家跨国公司任职,曾带领团队创造了用于抗体生产的动物细胞流加培养滴度14.5g/L的业界纪录。
除大分子CDMO服务外,公司还整合了先进的细胞培养平台、营养物/代谢物分析平台和重组蛋白分析平台、干粉培养基中试生产平台,为客户定制开发最优化的基础培养基、补料培养基和灌流培养基配方,帮助客户提高蛋白表达量、改善抗体质量;并提供干粉培养基的GMP大规模商业生产。公司还提供包括国内工业界第一家AUC(Analytical Ultra-Centrifugation)在内的各种仪器分析服务。
目前公司在周浦国际医学园区拥有4500㎡的生物药研发中心;在上海自贸区临港新片区拥有10000㎡的生物药GMP中试生产线,和年产200吨哺乳动物细胞培养基GMP商业生产线,建设中的66000㎡商业化生产基地,以及6500㎡ADC研发和生产中心。同时公司在美国马里兰州Rockville设有4000平方英尺的研发实验室。
▲周浦研发中心
臻格生物董事长陈建新表示:“感谢国际顶级投资机构对臻格生物的认可和持续支持。大分子生物药CDMO业务是一个需要持续积累的领域。臻格生物继续向规模化、国际化方向发展,努力成为海内外生物制药企业的首选合作伙伴,为每一位客户提供至善至臻的一站式服务。”
启明创投主管合伙人梁颕宇表示:“臻格生物以工艺开发技术见长,在业界有良好的口碑,本轮资金将加速其商业化及产能的发展,我们看好臻格生物的未来,期待其可以更好地服务国内外客户。”
IDG资本合伙人张建斌表示:“在当前全球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的大势下,中国生物大分子CDMO快速发展终将打破全球生物医药CDMO格局,重塑生物医药产业地图。臻格生物具备领先的细胞培养工艺,高质量高滴度的技术实力,高效的项目执行力,完整的一站式服务,并且熟悉中美大分子注册申报规范和要求,最终一定能够赢得市场。我们持续支持臻格生物的长期发展。”
上海臻格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臻格生物”)成立于2017年,是一家注册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臻格生物在上海周浦国际医学园区、美国马里兰州设有研发中心,在上海临港新片区拥有cGMP中试和商业生产基地。臻格生物的核心业务为大分子生物药CDMO服务、哺乳动物细胞培养基开发及生产等;具体包括:大分子药物成药性分析、大分子药物的CMC临床申报总包、细胞株开发、工艺开发与优化、中试生产、临床样品生产和商业化CMO服务、工艺表征与验证研究、药物分析服务、细胞培养基配方开发和商业化生产等。臻格生物将通过从临床前研究到商业化生产的一体化CDMO服务和国产化定制细胞培养基产品,助推和加速国内外药企的大分子生物药物的研发和产业化进程。
中大创投开放日创办于2013年,每周二下午举行,旨在为创业项目提供展示机会,促进创业项目和投资机构的对接交流。开放日邀请知名投资机构、企业家对项目进行点评,精心打磨、悉心指导,不断发现、投资具备发展潜力的优质项目。优质项目有机会获得投资,享受整套产业服务。
自2013年至今,中大创投开放日已举办了253期,聚集了超过1000个项目,邀请到600多家投资机构,累计参与超过一万人次,线上影响辐射人群达1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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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
2、个人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前款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二、下列投资者视为合格投资者:
1、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慈善基金;
2、依法设立并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投资计划;
3、投资于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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