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0-09-04
信托,顾名思义信用委托,是一种以信用为基础的法律行为。信托,同时又是一种金融制度。与银行、保险、证券一起构成了现代金融体系。
那么该如何去评判一款信托产品是否值得投资,这成为摆在不少信托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面前的首要问题。接下来,从四个方面为您解疑。
固定收益类信托产品的优劣,可以通过信托产品的收益水平、融资项目的还款能力、信托产品的风险水平和信托公司的理财能力等四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分别按照20%、25%、35%和20%的权重进行测评。
一、信托产品的收益水平
由于目前固定收益类集合信托产品在设计上以债权模式或者物权+反购模式为主,收益一般按照预期收益率兑付,故可以用其预期收益率来评判其收益水平。为剔除期限结构对收益率的影响,测评体系用预期收益率/同期限银行存款利率衡量集合信托产品的收益能力。
二、融资项目的还款能力
目前的固定收益类信托产品基本上为项目融资模式,借款人或者项目本身的现金流或者利税前利润(EBIT)已知,测评体系可用项目或者借款人的EBIT/信托产品兑付资金需求衡量项目还款能力。
三、信托产品的风险水平
虽然目前固定收益集合信托有刚性兑付文化,但产品风险依然不容忽视。风险水平较低的产品通常收益较低,风险水平较高的产品通常收益较高,投资者应该规避风险高收益低的产品,以及风险不可控的产品。
具体对信托产品的风控水平从两个方面评价:
第一,项目或融资人自身是否有风险,包括政策风险、行业风险财务、风险、法律风险等;第二,信托公式为控制这些风险采取的风控措施或者产品设计是否得当,是否有效。
四、信托公司的理财能力
信托公司的自身实力不仅代表了信托公司对项目的把控能力,还涵盖了信托公司开发集合产品的经验、在产品出问题之后信托公司处置资产的能力、信托公司股东对其业务的支持等。所以,一家信托公司的综合实力从某种程度上可以影响到信托产品的设计、运行、清算。
来源:网络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投资者应为风险识别、评估、承受能力较强的合格投资者。根据我国《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的标准如下:
一、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
1、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
2、个人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前款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二、下列投资者视为合格投资者:
1、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慈善基金;
2、依法设立并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投资计划;
3、投资于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
本网站所载的各种信息和数据等仅供参考, 并不构成广告或销售要约, 或买入任何证券、基金或其它投资工具的建议。投资者应仔细审阅相关金融产品的合同文件等以了解其风险因素, 或寻求专业的投资顾问的建议。
信托产品净值可能会有较大的波动, 并可能在短时间内大幅下跌, 并造成投资者损失部分或全部投资金额。您应确保有关投资产品适合您的需要。如有怀疑, 请咨询按中国内地法规注册的专业分析师的意见, 并要求其确认有关投资产品适合并符合您的投资目标。
投资产品的价格及其收益存在涨跌变动, 而过往的产品业绩数据并不预示其未来的表现, 投资者不应依赖本网站所提供的数据做出投资决策, 否则由投资者白行承担所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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