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0-02-25
“我们紧急联系了两家金融科技公司,迅速引入远程视频尽调技术。”“现在资产端压力特别大,一方面很多项目尽职调查、面签无法现场操作,导致资产端业务几乎停滞;另一方面众多企业打电话来求救,希望我们尽早放款。
节后至今,他们还没有发行过一款房地产、工商企业、地方融资平台类信托产品。
用益信托最新数据显示,节后首周(2月3日-9日)集合信托成立规模持续走低,当周仅25款集合信托产品成立,募集资金不到30亿元,创过去数年以来单周募集规模最低值。
用益信托研究院研究员喻智分析,新冠肺炎疫情对集合信托市场的冲击,预计会在2月以后陆续显现,因为大量项目因无法现场尽调与签约,产品设立发行遇阻。
越来越多信托公司在积极采取措施摆脱困境,比如平安信托先后启动信托项目远程尽职调查与非现场远程视频面签技术,解决当前的无法现场尽调与签约难题。
平安信托风控部总经理张艳如向记者表示,目前已完成近10个项目的远程尽调,将进入签约与产品设立阶段,涉及项目资金规模约百亿。此外,通过非现场远程视频面签,平安信托已向多个项目提供放款,累计规模超22亿。
“如何确保远程尽调技术能最大限度达到现场效果,避免风险出现,仍是不小的挑战。”一家正在引入远程尽调技术的信托公司风控部门人士表示。此前他们在远程尽调环节,视频里的抵押物状况与融资方的描述存在一定差异,因此果断暂停。
张艳如表示,平安信托内部会设立多重风控措施,确保远程尽调内容与质量符合相关要求。
远程尽调技术救急
“以往,我们要求风控人员对客户、融资项目、抵押物进行现场尽调,必须与客户面对面访谈,实地考察项目和抵押物。”上述信托公司项目部门主管透露,如今疫情导致风控人员无法出门,任何一个尽调操作环节缺失,都可能导致产品设立发行流程陷入停滞。
受此限制,目前逾90%的房地产、政信、工商企业融资类信托项目都面临尽调、签约、产品发行的停摆窘境。
上述项目部门主管透露,上周以来他每天接到10多个项目方催款电话,尤其是此前已达成投融资意向的项目方,一再提出先打款救急,再走完尽职调查与签约流程,为此项目方愿意签订承诺函,若后续尽职调查环节发现抵押物或项目进展有异常状况,可追加抵押物或退回部分融资款。
而产品销售部也处于无事可做的状态,天天催促产品尽早上线。
“我们紧急联系了两家金融科技公司,迅速引入远程视频尽调技术。”上述项目部门主管说。
但远程尽调存在的风险让他心里没底,“此前我遇到个别房地产企业将事先拍摄的项目进度照片发给尽调人员,而实际上项目的开发进度却远远落后于照片所示。”
针对可能遇到的风险,张艳如说,针对抵押物真伪与实际状况审核,平安信托要求交易对手在抵押物现场与尽调人员视频连线,通过自动定位、远程视频,对抵押物现状、周边环境进行核实。
“以政信项目为例,交易对手工作人员到达抵押物现场,与信托尽调人员视频接通后,会在画面即刻显现时间、所在位置详细地址,再通过摄像头,尽调人员可以观察到抵押物外观、内部、周边环境,同时保存影像。尽调人员在连线状态下访谈现场工作人员时,也需首先核实人员信息,比如要求对方出具身份证,通过人脸识别模块与其身份证信息进行比对,然后查阅公开信息等方式证明访谈对象身份。”张艳如说。
多位信托公司项目方人士透露,通过引入远程尽调技术,项目设立步伐开始提速,有效缓解资产端项目停滞问题。
远程面签助力放款
值得注意的是,越来越多信托公司加大证券投资类产品的发行力度,填补资产端缺口。
“很多私募团队我们此前已做过调研,且私募产品业绩表现可通过互联网查询,因此阳光私募产品设立发行相比房地产、政信类产品更容易。”一位信托公司产品部门负责人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而且疫情结束后,相关部门会采取更宽松货币政策刺激经济复苏,对证券投资类产品审核可能更宽松。
不过,由于当前无法与投资者、私募基金管理团队面签,证券基金业协会难以给予产品备案,导致产品运作难以落地。
“为此,我们迅速落实非现场远程视频面签技术。”张艳如说,具体而言,资金方、项目方在收到平安信托以快递送达的有我司防伪标识的用印合同后,通过系统平台,由双方客户经理共同拍摄用印全过程,并对公司LOGO、合同用印动作、合同签署页等关键节点进行录制截屏,之后将视频截图上传至系统存档,如涉及自然人签字的,需进行人脸识别并完成身份证比对。在完成上述操作后,平安信托资产监控团队会审查面签材料,若资金方当天打款,平安信托则在同一天放款给项目方。“通过上述操作,平安信托已经为珠海一家企业放款9.4亿元,投资方来自三家年金机构。”
张艳如说,截至2月17日,平安信托远程面签项目达8个,涉及22家签约方,金额约79亿,通过远程面签实现累计放款22亿。
来源:21财经 陈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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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个人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前款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二、下列投资者视为合格投资者:
1、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慈善基金;
2、依法设立并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投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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