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0-02-24
致各位尊敬的投资人、合作伙伴和公司全体员工:
鉴于目前冠状病毒已经得到初步有效控制,江苏地区的疫情正在明显减少。按照国家的有关政策规定,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和南京市人民政府有关文件要求,我司在经过南京市建邺区疫情防控指挥中心的现场检查后,根据疫情防控指挥中心的批准,自2020年2月24日正式采用轮岗值班制度,每日安排两名员工进行现场值班,同时根据公司研究并报上级部门批准,公司决定将于2020年3月2日正式复工。
鉴于目前疫情尚未得到全面控制,尚有可能存在的潜在疫情感染人员 请公司及下属营业网点的所有同事,在复工期间必须严格按照政府的管理要求,减少非必要性外出,减少部门与部门之间的会议和聚会,注重自己和家人的个人安全卫士防护工作。复工期间所有的同事必须每天向公司行政部门通报行程,在上班前自觉接受安保人员的检查,如实汇报自身和家人的安全卫生情况。
在疫情尚未完全结束之前,涉及与客户之间的关于项目和理财服务工作,建议各位尊敬的合作伙伴和投资人在非必须的情况下,尽可能采用电话沟通或者远程视频会议的方式进行交流,国民投资再次感谢所有合作伙伴和投资者的理解与支持!
特此通知!
江苏国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国民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二零年二月二十四日
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投资者应为风险识别、评估、承受能力较强的合格投资者。根据我国《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的标准如下:
一、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
1、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
2、个人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前款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二、下列投资者视为合格投资者:
1、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慈善基金;
2、依法设立并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投资计划;
3、投资于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
本网站所载的各种信息和数据等仅供参考, 并不构成广告或销售要约, 或买入任何证券、基金或其它投资工具的建议。投资者应仔细审阅相关金融产品的合同文件等以了解其风险因素, 或寻求专业的投资顾问的建议。
信托产品净值可能会有较大的波动, 并可能在短时间内大幅下跌, 并造成投资者损失部分或全部投资金额。您应确保有关投资产品适合您的需要。如有怀疑, 请咨询按中国内地法规注册的专业分析师的意见, 并要求其确认有关投资产品适合并符合您的投资目标。
投资产品的价格及其收益存在涨跌变动, 而过往的产品业绩数据并不预示其未来的表现, 投资者不应依赖本网站所提供的数据做出投资决策, 否则由投资者白行承担所有风险。
本网站所载的各种信息和数据等是我们认为合法或已公开的信息。我们不保证这些信息的准确性及完整性,仅代表盈峰资本于发布当日的分析、推测与判断。在任何情况下,文中信息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盈峰资本对此不提供任何担保。
如果确认您或您所代表的机构是一名“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并将遵守适用的有关法规请点击"确认"键以继续浏览本公司网站。如您不同意任何有关条款,请按“放弃”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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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下列投资者视为合格投资者:
1、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慈善基金;
2、依法设立并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投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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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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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下列投资者视为合格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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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
2、个人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前款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二、下列投资者视为合格投资者:
1、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慈善基金;
2、依法设立并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投资计划;
3、投资于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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