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9-12-20
私募基金在监管缺位的情况下飞速发展,可能出现如下问题:
一方面,私募管理创新可能因无法可依,而踏入违法犯罪雷区,构成非法集资类犯罪,统称为私募创新型非法集资犯罪;
另一方面,某些不法分子可能利用私募市场的混乱,以合法的私募形式来实施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犯罪行为,统称为虚假私募型非法集资犯罪。
何为非法集资犯罪?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缔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中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1999〕41号),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
非法集资犯罪并非一个独立的罪名,而是指一类罪,是上述非法集资行为纳入刑法评价的结果,具体涉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和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等。
一、私募非法集资犯罪现状
截至2019年6月底,中基协已登记私募基金管理人24304家,已备案私募基金77722只,管理基金规模13.28万亿元。私募基金管理人员工总人数23.83万人。其中,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14679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27534只,基金规模8.17万亿元。二、私募非法集资犯罪认定
本文私募非法集资犯罪,是指假借私募基金名义,包括具有主体资格的私募管理机构,实施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犯罪的行为。案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案例:上海天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朱琦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案号:(2017)沪01刑终1793号)2012年4月,被告人朱琦决定由被告单位上海天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上海天蔓公司)自行设计发售私募基金,并指派市场部经理被告人孙维晔、市场部专员被告人郭晶等人负责操作。截止2014年11月间,被告单位上海天蔓公司以A中心、B管理中心、C管理中心为募集主体,对外发售“上海市保障房项目建设基金”、“上海市闵行大型居住区动迁安置房项目建设基金”,并以固定高额回报为诱,对外招揽不特定投资人认购上述有限合伙企业份额。涉及投资人650余人,募集资金共计13.59亿余元。截止案发,尚有290余人未完全兑付,共计6.04亿余元。一审法院对被告单位上海天蔓公司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罚金人民币七百万元;被告人朱琦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万元;被告人孙维晔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被告人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案例:集资诈骗案
案例:秦广旭等集资诈骗案 (案号:(2018)京刑终227号)三、私募非法集资犯罪审查判断路径
私募非法集资犯罪,主要表现形式有“伪私募”,或借私募基金名义从事非法集资活动,在纷纷复杂的行为中,如何准确审查判断私募非法集资犯罪,笔者认为可以依据以下路径(三个方面10项内容)进行。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投资者应为风险识别、评估、承受能力较强的合格投资者。根据我国《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的标准如下:
一、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
1、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
2、个人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前款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二、下列投资者视为合格投资者:
1、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慈善基金;
2、依法设立并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投资计划;
3、投资于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
本网站所载的各种信息和数据等仅供参考, 并不构成广告或销售要约, 或买入任何证券、基金或其它投资工具的建议。投资者应仔细审阅相关金融产品的合同文件等以了解其风险因素, 或寻求专业的投资顾问的建议。
信托产品净值可能会有较大的波动, 并可能在短时间内大幅下跌, 并造成投资者损失部分或全部投资金额。您应确保有关投资产品适合您的需要。如有怀疑, 请咨询按中国内地法规注册的专业分析师的意见, 并要求其确认有关投资产品适合并符合您的投资目标。
投资产品的价格及其收益存在涨跌变动, 而过往的产品业绩数据并不预示其未来的表现, 投资者不应依赖本网站所提供的数据做出投资决策, 否则由投资者白行承担所有风险。
本网站所载的各种信息和数据等是我们认为合法或已公开的信息。我们不保证这些信息的准确性及完整性,仅代表盈峰资本于发布当日的分析、推测与判断。在任何情况下,文中信息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盈峰资本对此不提供任何担保。
如果确认您或您所代表的机构是一名“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并将遵守适用的有关法规请点击"确认"键以继续浏览本公司网站。如您不同意任何有关条款,请按“放弃”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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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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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慈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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