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9-11-15
铜仁市碧江城乡建设投资集团(以下简称“城投集团”),座落于铜仁市滨江大道8号楼,是隶属于铜仁市碧江区政府的国有独资集团,集团注册资本20亿元人民币。现有12个二级公司,其中全资子公司8个,控股4个,分别为铜仁市碧江城市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锦江旅游开发投资公司、铜仁市民生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贵州华丰农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铜仁市碧江区碧润农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碧江城投建筑材料经销公司、中建商混公司、碧江腾扬门窗厂、诚友外墙保温材料厂、贵州世纪纵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碧江城投物管公司、碧江市政建设工程公司。主要从事城市基础产业发展、房地产开发(主营城市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性住房开发建设)、小城镇建设开发、旅游资源开发、城乡休闲娱乐产业以及农业园区开发、城乡水利投资建设等。城投集团拥有在职员工164人,全部具备大专以上学历,拥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56人,在土建、结构、造价、营销等方面有一流的专业人员。城投集团已经形成了项目开发、建筑施工、建材开发生产、物业管理、资产经营等完整的产业链,为铜仁市碧江区城市建设作出了巨大的贡献。
城投集团在“效益不足资源补,收益不足财政贴”的前提下,推动企业走公益投资和效益投资相结合的发展道路,使集团能独立承担城市建设和资源开发任务,即实现加快发展又缓解政府资金压力,努力实现国有投资公司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重的发展目标。
我国民投资通过安徽国元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为铜仁市碧江城市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发行了总额为1.3亿的集合信托计划,上述信托计划分为三期发行,资金用于补充该公司的流动资金。在本信托贷款融资到期后,在我司的协调落跟进,铜仁市碧江城市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已经将全部投资本息划拨至信托专项账户,按时向所有投资者兑付投资本息。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投资者应为风险识别、评估、承受能力较强的合格投资者。根据我国《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的标准如下:
一、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
1、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
2、个人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前款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二、下列投资者视为合格投资者:
1、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慈善基金;
2、依法设立并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投资计划;
3、投资于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
本网站所载的各种信息和数据等仅供参考, 并不构成广告或销售要约, 或买入任何证券、基金或其它投资工具的建议。投资者应仔细审阅相关金融产品的合同文件等以了解其风险因素, 或寻求专业的投资顾问的建议。
信托产品净值可能会有较大的波动, 并可能在短时间内大幅下跌, 并造成投资者损失部分或全部投资金额。您应确保有关投资产品适合您的需要。如有怀疑, 请咨询按中国内地法规注册的专业分析师的意见, 并要求其确认有关投资产品适合并符合您的投资目标。
投资产品的价格及其收益存在涨跌变动, 而过往的产品业绩数据并不预示其未来的表现, 投资者不应依赖本网站所提供的数据做出投资决策, 否则由投资者白行承担所有风险。
本网站所载的各种信息和数据等是我们认为合法或已公开的信息。我们不保证这些信息的准确性及完整性,仅代表盈峰资本于发布当日的分析、推测与判断。在任何情况下,文中信息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盈峰资本对此不提供任何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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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下列投资者视为合格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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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慈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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