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9-08-20
投资信托有哪些不正确的认知和误区呢?通过梳理,我总结了以下七点误区仅供投资者参考。
一、对中长期产品说No目前投资者对于理财产品的期限,存在严重的短期偏好。长期的几乎不买,跟很多信托上班的朋友聊过这个事情。很多都说12个月~18个月的产品非常好卖,2~3年的长期产品几乎是无人问津。想了一想,可能会不会银行理财期限有关系。因为银行理财大多都是短期理财,最长不超过一年,一年期以上的产品很少见;久而久之就习惯了短期理财。其实这是不对的,为什么?因为信托涉及的很多业务,都不是一年能搞定的,而且购买短期理财产品不利于长期投资理财理念的培养。还有很重要的一点,就是收益问题。今年以来,随着银行间流动性的增加,银行理财收益普遍下行,预期收益率在5%的产品很少见,去年此时5.5%以上都很常见。而中长期信托产品可以提前锁定收益,去年的很多信托产品收益较高,而且能保持2~3年的同等收益。比银行理财,还是好多了。对于投资者而言,何乐而不为,请不要拒绝中长期收益产品,要与时间做朋友!
二、收益压倒一切当然,这里的收益指的是“预期收益”,这是需要反复强调的。对于大部分投资者而言,收益永远是第一位的,风险什么的则排在第二位;这是人性,很难去对抗,否则就不会有那么多中产被坑于“P2P”了,不过这是后话。但是,高收益必然带来的是高风险。这一点千万不要忘记,高收益代表融资的风险溢价较高。也就是说,融资人信用风险高,所以才收取高利率作为对风险的补偿。但是投资的话,安全和风险是第一位的,一味追逐高风险带来的或将是相当想不到的风险(不过,这是一个小概率事件)。投资理财,是反人性的。当然,这里并不是一味地排斥高收益的信托产品,而是需要对“高收益”的来源、风险进行评估和分析,综合判定之后再选择。
三、只信银行渠道比起信托,投资者对于银行可是信赖有加。因为银行遍布四周,而且还非常坚挺。银行周边可能会有什么奶茶店、服装店、小吃店等等,过一段时间你会发现这些店子要么开不下去,要么就换主人的了。只有银行,依然矗立。所以,很多人买信托喜欢从银行渠道购买,以为这样会有银行的背书。这是大错特错了,信托对于银行来说是代销业务,在代销业务的录音录像中有一句是不对代销产品不做任何形式的保障,一切由投资者自负!这是监管要求,银行必须遵守。按照规定,银行是不承担法律责任的,所以还是建议直接去信托公司购买;而且很多银行理财经理并不专业,对于信托都还是一知半解。
四、房地产信托不闻不问一提到房地产信托,很多投资者往往会视而不见,极力排斥。其实这是不正确的投资理念,房地产信的风险还没有某些政信类的信托高,房地产信托采取了很多风险控制措施,比如土地抵押、在建工程、账户共管以及集团公担保等等不一而足。虽然房地产调控政策趋严,但是房住不炒是中央对于房地产的定位,而不是一味去打压房地产。毕竟城镇化进程还有很多年,房地产还会发展很多年,只是从黄金换到了白银时代。切不可因噎废食,应该在筛选之后,做出自己的判断。而且,房地产信托收益也不差,良好的风控措施使得房地产信托在近几年,得到了很多人的关注。很多项目,都要抢!
五、信托公司越大越好选择信托公司的时候,很多人秉持着“too big to fall(大而不倒)”的理念,在对信托产品没有深入了解的基础之上,一般会通过信托公司的实力来进行选择和判断,认为资本实力雄厚、管理规模大的信托发行的产品,一定是优质的。这样的逻辑可以理解,但是依然存在一定的误区。因为从信托业务的流程来讲,产品的好坏、风险几何与信托公司规模并没有很大的关联,公司资本实力雄厚自然是好的,但是产品判断的标准在于项目团队、结构设计和风控措施。除了极个别以外,规模和资本实力较小的公司,在资产选择和风控措施上往往会更加严格,反而出事的少;大信托公司被融资人坑的案例也有不少,前段时间中信黄金贷款信托一事,就是最好的说明。当然这里面的问题比较复杂,尽管最后投资者肯定能得到兑付,但是也说明了大公司不是“万无一失”。另外,大信托公司的品牌溢价较高,对于融资人和投资而言处于相对强势的地位。比如对于同样的交易对手,小信托给投资者的收益率一般要高于大信托公司,中间的差价可以看做是品牌溢价;对于投资者而言就是隐形损失了。信托投资,稳健是前提,获取可控风险下的最大回报,实现财富的增值才是最终目的。大公司可以信赖,小一些的信托公司也可以多关注关注。要一视同仁,不能有歧视。
六、盲信所谓的评级互联网发展迅速,很多财富网站会给与理财产品评级,但是对于这种评级,需要多说几句。这种评级存在以下几个问题:1.权威性和科学性缺失,信托公司是没有所谓评级这一说法的,信托产品千差万别涉及的要素实在是太多太多,对产品评级毫无意义而且也没有根据;可以关注的是融资主体的评级,作为判断产品风险的依据;2.动机不纯,这些“评级”存在销售产品的目的,往往不是根据产品的风险而是代销费用的高低来进行推荐,类比于当年的P2P评级,评级的机构自己还涉及P2P,就是一个笑话;3.给出“评级”的这些机构,应该不会是信托公司,而是三方机构。说到这里,你就明白是怎么回事了。所以,评级不要信、不要信、不要信!重要的事情说三遍,这不是银行理财,存在内部星级评价这一说。而且不同公司之间的产品,是做不了评级的。老老实实看要素,跟理财经理沟通才是正确的道路。
七、不相信理财经理信托是服务于有钱人的,所以客观上对从业人员有较高的要求。因为信托投资是一件专业性的事情,信托理财经理除了销售产品以外,服务投资者也是基本的职责。因此,对于信托理财经理的专业讲解,还是要多听取的;毕竟这体现了理财服务的稀缺性和必要性,投资者要多跟理财经理沟通才能对于项目有一个比较充分的了解。毕竟,信任的建立不是一两天的事情。但是,如果理财经理本身不专业,在宣传的时候有违规行为就要注意了,最常见的就是刚性兑付的宣传,这个是不合规的。碰上的这样的理财经理,请直接拉黑。因此,对于信托理财经理要给与信任,但是不能盲信。很多时候,你会发现投资者比理财经理更专业!
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投资者应为风险识别、评估、承受能力较强的合格投资者。根据我国《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的标准如下:
一、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
1、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
2、个人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前款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二、下列投资者视为合格投资者:
1、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慈善基金;
2、依法设立并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投资计划;
3、投资于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
本网站所载的各种信息和数据等仅供参考, 并不构成广告或销售要约, 或买入任何证券、基金或其它投资工具的建议。投资者应仔细审阅相关金融产品的合同文件等以了解其风险因素, 或寻求专业的投资顾问的建议。
信托产品净值可能会有较大的波动, 并可能在短时间内大幅下跌, 并造成投资者损失部分或全部投资金额。您应确保有关投资产品适合您的需要。如有怀疑, 请咨询按中国内地法规注册的专业分析师的意见, 并要求其确认有关投资产品适合并符合您的投资目标。
投资产品的价格及其收益存在涨跌变动, 而过往的产品业绩数据并不预示其未来的表现, 投资者不应依赖本网站所提供的数据做出投资决策, 否则由投资者白行承担所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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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下列投资者视为合格投资者:
1、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慈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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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下列投资者视为合格投资者:
1、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慈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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