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9-05-29
江苏省工商业联合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全省工商界组成的人民团体和民间商会,是党和政府联系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桥梁和纽带,是政府管理非公有制经济的助手。本会成立于1954年,1993年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时称江苏省商会。 2014年3月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江苏省商会更名为江苏省总商会。省工商联房地产商会是省工商联的重要组成单位。
江苏民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简称“苏民投”)是全国首家省级民营投资联合体,注册资本100亿元。公司在江苏省工商联、无锡市政府协调推动下,由沙钢集团、协鑫集团、红豆集团等10余家江苏知名民营企业联合设立,于2016年6月正式挂牌运营。公司注册地在无锡,目前在南京、北京、上海、香港等地布局发展。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确定的“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的总体目标,既是房地产和金融业责任担当的应有之义,也是双方通过合作、实现共赢的重要路径。为正确认识和把握“经济强,金融强”的辩证关系,稳定长三角特别是省内房地产开发投资和景气指数回暖的良好态势在江苏省工商联支持下,由省工商联房地产商会、江苏民营投资控股公司主办,省现代金融商会等金融机构支持,“江苏房地产与金融合作论坛暨项目对接会”于2019年5月29日在南京市江东中路希尔顿酒店隆重举行。江苏省工商联领导,房地产商会会员,江苏民营投资控股公司及合作机构代表,现代金融商会及相关金融机构,长三角房地产商会部分代表,有关专家学者共同出席了会议。会议开始后,省工商联房地产商会王锦辉会长、苏民投董事长、省现代金融商会会长黄东峰、全联房地产商会秘书长赵正挺致辞 分别致辞感谢各界代表的光临,祝贺大会的顺利召开。同时在大会过程中,省工商联的领导正式宣布江苏省房地产发展基金成立并举行了隆重的揭牌仪式。
江苏国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国民系资本机构的核心单位,应邀出席了本次会议。在参会中明确表态,将和江苏的各家优秀房地产企业共同发展,积极的参与地产企业的业务开发,从土地的整理收购,项目的开发建设到后期的购房尾款集成,国民投资将全程跟进,提供优质的金融配套服务。
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投资者应为风险识别、评估、承受能力较强的合格投资者。根据我国《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的标准如下:
一、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
1、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
2、个人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前款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二、下列投资者视为合格投资者:
1、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慈善基金;
2、依法设立并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投资计划;
3、投资于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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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产品净值可能会有较大的波动, 并可能在短时间内大幅下跌, 并造成投资者损失部分或全部投资金额。您应确保有关投资产品适合您的需要。如有怀疑, 请咨询按中国内地法规注册的专业分析师的意见, 并要求其确认有关投资产品适合并符合您的投资目标。
投资产品的价格及其收益存在涨跌变动, 而过往的产品业绩数据并不预示其未来的表现, 投资者不应依赖本网站所提供的数据做出投资决策, 否则由投资者白行承担所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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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慈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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