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9-05-06
5月5日,网信证券被辽宁证监局正式派驻了风险监控现场工作组,事由是风险巨大。种种迹象显示,网信证券走到今天,风险来自在债市大规模的违规操作。
网信证券在4月22日公布的2018年年报,显示情况在不断恶化:总资产215亿元,负债237.6亿元,净资本则从上年末的5.8亿元变成了-30.55亿元,一年间净资本就灭失了36.35亿元,究竟发生了什么?
年报披露的关键数据的巨变,证实了此前市场的猜测,问题主要来自债市违规代持业务:截至2018年末,网信证券的负债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达到228亿元
年报显示,在辽宁证监局及债券处置工作小组的指导下,本着确保债券市场稳定,不造成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原则,对公司债券交易业务进行整改,同时已聘请法律顾问处理公司债券纠纷事宜。
但这一代持业务风险敞口的暴露,随之而来留给业内的是一连串的疑问——网信证券开展这一代持业务已有六年,监管为何一直没有觉察? 在2016年底债市爆发国海证券“萝卜章”引发的“代持违约事件”之后,监管当局对代持市场进行了一系列严厉整治,为何此后网信证券仍在开展这一违规业务?网信证券资本金只有不到6亿元,为何杠杆能做到几十倍?这200亿的代持债券资产的所有者是谁,背后是否存在利益输送·····
财新记者 张宇哲
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投资者应为风险识别、评估、承受能力较强的合格投资者。根据我国《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的标准如下:
一、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
1、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
2、个人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前款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二、下列投资者视为合格投资者:
1、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慈善基金;
2、依法设立并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投资计划;
3、投资于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
本网站所载的各种信息和数据等仅供参考, 并不构成广告或销售要约, 或买入任何证券、基金或其它投资工具的建议。投资者应仔细审阅相关金融产品的合同文件等以了解其风险因素, 或寻求专业的投资顾问的建议。
信托产品净值可能会有较大的波动, 并可能在短时间内大幅下跌, 并造成投资者损失部分或全部投资金额。您应确保有关投资产品适合您的需要。如有怀疑, 请咨询按中国内地法规注册的专业分析师的意见, 并要求其确认有关投资产品适合并符合您的投资目标。
投资产品的价格及其收益存在涨跌变动, 而过往的产品业绩数据并不预示其未来的表现, 投资者不应依赖本网站所提供的数据做出投资决策, 否则由投资者白行承担所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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