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9-04-06
众能联合成立于2016年,是专注于工程设备服务的B2B企业。目前,已与国内外一流的设备厂商(如:美国JLG、临工重机、法国Haulotte)建立战略合作,覆盖剪叉车、直臂车、曲臂车、蜘蛛车等多种品类,机队规模近万台,增速保持行业领先,满足建筑工程、工业、商业等各个领域的施工需求。
4月2日消息,众能联合数字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能联合)对外宣布公司已完成5000万美元的B轮融资,本轮融资由源码资本领投,公司A轮投资方不惑创投加码跟投。
众能联合CEO杨天利表示,“源码资本领投本轮融资,不惑创投继续跟投体现了对众能联合团队、模式的信任,会让越来越多的人才、资本关注‘工程设备’这个万亿级的产业互联网市场。众能联合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安全、高效、经济的一站式解决方案和服务保障,打造中国版的美国‘联合租赁’(NYSE:URI。)。”
作为一家集科技、数据、平台化于一体的工程设备综合服务提供商,众能联合自成立以来,坚持以科技赋能行业、数据驱动运营,利用互联网技术对传统的工程设备行业改造升级,重构行业供应链。
具体来说,科技赋能行业是指通过数字化运营系统、对客端交易在线化、物联网对设备进行全生命周期管理,帮助传统的工程设备行业尽快摆脱高成本、低效率的运营模式,提高对客交互能力,提升行业服务质量和产业链上下游效率。
数据驱动运营是指基于行业、市场、客户、工程、交易、设备等大数据,通过智能算法优化企业对人、财、物的管理,降低运营成本,使门店具备标准化可复制的销售服务能力,助力众能联合快速扩张,同时保障高速成长过程中人员稳定,效率提升。
重构行业供应链则是指通过对服务、仓储、物流的重构,优化仓储布局、整机和配件的集采,有效控制成本,满足多样化市场需求,保障履约品质稳定。
源码资本王星石表示,“众能联合产业互联网领域具有独特价值的代表企业。他们通过先进科技重构了工程机械的流通和后市场。众能联合的设备、销售、服务等已经全部实现线上化。基于数据驱动运营,众能的每个决策都更科学、更高效。根据对数据的分析和应用,众能联合设备的生命周期管理、资产证券化管理水平已达到行业领先水平。源码资本相信,随着以高空作业平台为代表的工程机械日益普及,未来众能联合将会成为全球领先的工程机械服务平台。”
不惑创投衣家宇表示,“众能联合的团队具备互联网技术与工程机械的混合基因,很好的用技术解决了工程机械对人的依赖,并且在复制扩张中体现出极强的管理能力,希望众能联合会成为一个技术驱动的平台,大幅度赋能上下游企业,提升行业整体运营效率。”
目前,众能联合已经拥有机队规模近万台,在全国22个省、33个城市建立了覆盖全国的营销网络、仓储物流及服务保障体系,累计服务超过10000家客户。
除此之外,2018年3月,众能联合与华运金租达成2.5亿战略融资合作;2018年6月,与华运金租和临工重机签下2亿元的行业最大订单;2018年7月,获得圣金达资本数千万元人民币 Pre-A 轮投资;2018年9月,获得不惑创投领投6250万元人民币A轮投资。这意味着,仅仅半年时间,众能联合已经完成了3轮融资,再创行业发展记录。众能联合不仅创造了众能人引以为豪的“众能奇迹”,而且向行业输出了独特的“众能速度”、“众能现象”。
进入2019年后,经济大环境不确定因素增多,工程设备行业进入调整期,对所有从业者来说都是机遇与挑战并存,而对已经完成了模式、资本、人才、布局四大关键点落地的众能联合来说,机遇大于挑战。
在未来的格局之战中,除了数字驱动服务的核心竞争力,众能联合也已经获得了行业头部供应商、头部客户的大力支持,包括美国JLG、临工重机、法国欧历胜、湖南星邦重工、中国建筑、中国铁建、中国电建、中国交通建设等。这些都将成为众能联合未来健康、稳定发展的强大支撑。
随着工程设备行业“加速度”形成,进入第一梯队的众能联合愿意担负起更多的社会责任,给客户创造价值,提供差异化的服务体验。众能联合CEO杨天利公开表示,要与同行一起携手构建良性的竞争生态圈,推动行业健康发展。众能联合所做的,不只是一个环节的链接,而是整个产业链的数字化改造;不只是信息的联通,而是实实在在效率的提升;不只是交易的平台,而是深度的赋能与服务。
百舸争流,奋楫者先。对众能联合来说,B轮融资为公司未来的发展提供了“加速度”,朝着“全球领先的工程设备B2B服务平台”又迈近了一大步。未来,众能联合将一如既往依托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前沿技术推动产业升级,与产业链上下游共同构建工程设备行业新生态。
尊敬的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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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
1、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
2、个人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前款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二、下列投资者视为合格投资者:
1、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慈善基金;
2、依法设立并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投资计划;
3、投资于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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