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光临国民财富官网!

新闻中心

NEWS CENTER

行业新闻

财政部印发《永续债相关会计处理的规定》

更新时间:2019-01-30

财政部对《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及相关应用指南内容予以整合细化,形成了《永续债相关会计处理的规定》,以进一步明确企业永续债相关会计处理如何适用现行企业会计准则。

关于印发《永续债相关会计处理的规定》的通知

财会〔2019〕2号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有关中央管理企业:

为进一步明确企业永续债相关会计处理如何适用现行企业会计准则,我部对《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及相关应用指南内容予以整合细化,形成了《永续债相关会计处理的规定》,现予印发。

企业在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联系方式

管理总部:南京市西城路300号君泰国际A幢15-23层

服务电话:400-025-4677

传真号码:025--52344677 

资料接收邮箱:vcinchina@foxmail.com 


咨询热线:

025-52384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