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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研究:探析新常态下信托业发展机遇与方向

更新时间:2018-11-01

当前我国宏观经济转型深化,金融监管趋严,信托的通道业务受限,未来业务范围和收入结构将大幅调整。信托业将回归本源,服务于实体经济,真正满足人民需求。在这种大背景下,各信托机构要提升专业实力,密切关注金融科技的发展,在未来竞争中抢占先机。

一、信托业发展概述

1.信托行业发展现状

信托公司在我国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规定设立的主要经营信托业务的金融机构。 信托公司以信任委托为基础、以货币资金和实物财产的经营管理为形式,融资和融物相结合的多边信用行为。信托业务主要包括委托和代理两方面的内容。信托公司虽然数量较少,但资产规模扩张迅猛。根据中国信托业协会数据,截至目前,已获得银保监会批准通过重新登记获发新版金融牌照的信托公司共计68家,信托业在国计民生和金融市场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2.信托业黄金十年

我国信托业的发展与我国经济改革相伴而生,每次转型和变革都源于宏观经济和金融体系环境的变化。从2008年到2017年的信托业的黄金十年,受到经济高速发展和金融分业监管红利的双轮驱动,信托资产余额从2008年的1.22万亿跃升至2017年的26.25万亿元。此阶段,信托的商业模式和收入主要包括两类:债权融资和银行通道业务,由于隐性刚兑和牌照稀缺,信托收入快速增长且信托公司业务高度同质化。

随着经济新常态下的产业结构调整和居民财富的增加,金融业进入泛资管竞争阶段,通道业务利润显著降低,信托公司转型压力不断增大,少数信托公司提前布局多元化业务体系。总之信托公司间差异度增加,信托业跨入分化经营时代。

二、信托业面临的挑战

1.资管新规落地,金融强监管时代来临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国家外汇管理局于2018年4月联合发布《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资管新规),开启了资管行业新时代。此次新规意在统一同类资产管理产品监管标准,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有效防控金融风险,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

根据《指导意见》确立的按照资管产品类别监管环境下,信托公司有可能需要逐步适应多部门监管。信托作为金融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资管业务中也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所以这次资管监管环境的变革对信托产生了非常重大的影响。一般认为信托业主要受到三大因素影响:宏观经济、金融监管政策和信托业自身能力。目前,这三大因素均呈现新态势,宏观经济转型深化,金融监管环境趋严,信托行业比较优势仍然存在。总之,信托业将步入新的发展阶段,即服务实体经济和满足人民需求。

2.摆脱对通道业务的依赖

信托公司此前通过通道业务所能获取的信托报酬日益缩水。信托业涵盖的业务范围较广,但是考虑到此类业务操作简单、管理成本较低,信托公司始终将其视为重要的收入来源之一,特别是一些中小型信托公司,更是以通道业务作为主营业务。2018年以来,资管新规对通道业务持明确的限制态度:一方面禁止资管机构提供规避投资范围、杠杆约束等监管要求的通道;另一方面规定资管产品仅可再投资一层资管产品,而被投资的资管产品仅可投资公募证券投资基金,不能再投资其他资管产品。

当前市场中绝大多数的通道项目都存在合规问题,而且信托公司未来能够开展的通道业务也将受到很大的限制。信托公司在当前过渡期内,加强自身的主动管理能力,寻找符合监管方向的业务增长点,尽早降低对通道业务的依赖。未来信托业的收入结构将会出现较大调整,呈现出更为多元均衡的特征。信托的收入结构和业务范围都将大幅调整,通道业务将面临缩水

3.刚性兑付困局

尽管刚性兑付作为信托公司提供的“隐性保证”,在前期拓展信托业务起到了促进作用。但长远观察,长远来看,除部分项目通过兑付安排,以时间换空间,在实质上化解了风险,刚性兑付更多的是将风险积累于资管机构自身,或转移至其他的金融部门,不利于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发展。

资管新规及细则颁布后,打破刚兑已是资管新规的基本原则之一。加强对外部审计机构未能尽责核查的惩戒条款,强化了审计责任,使得信托业兜底、隐性刚兑会越加困难,在打破刚兑基本原则要求下,将导致信托产品对高净值客户的吸引力大大下降,信托业必须加强主动管理能力来应对这一根本改变所带来的冲击。

三、信托业的发展机遇及应对措施

当前市场上资管机构包括信托公司、证券公司、证券公司子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基金管理子公司、期货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和保险资产管理机构等。以往分业监管模式下,不同资管机构的主管部门、监管内容、口径均不同。资管机构之间的竞争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大资管”业务的健康发展。未来按照资管产品类型统一监管后,各资管机构回到同一起跑线,信托计划作为私募产品,投资范围相对较广,同时信托公司投资方式灵活、多样,牌照优势会更加明显。

1.居民财富增加,信托需求显著提升

根据中国外贸信托研究院的论断,信托业未来机遇源自于实体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的需求。从需求和供给两方面分析,需求上,未来我国实体经济有五大发展趋势:产业优化升级、消费升级、财富管理、新型城镇建设和经济出海。供给上,信托业应重点发展四类业务:服务信托、私募融资、财富管理和资产管理。上述五大经济发展主题和四类信托业务领域有机结合有望为我国信托业带来蓬勃发展的机会。预计私募融资、财富管理和资产管理业务的投融资总额未来都将保持10%以上的增速。伴随着市场需求的调整以及信托公司自身在竞争中的加速转型,信托行业未来可能实现质量和规模的共同提升。

2.提升专业实力,塑造品牌优势

当前各信托公司的收入结构仍存在较大差异,而在未来通道业务大幅萎缩的情况下,信托行业的竞争焦点将真正转移至信托公司自身的业务水平和品牌影响力层面,接下来笔者针对信托行业典型的三类业务展开论述。私募融资业务上,信托机构在资金端应该提高与银行等高净值客户的客户粘性,高效获取资金。而在融资端,信托机构应利用多方渠道例如财务顾问等咨询类服务提高获取资产的能力,捕获更多融资商机,同时要提升自身风险控制能力。

对于财富管理业务,信托公司要充分利用牌照红利,做好资金信托类服务,打造品牌影响力,储存高净值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类,信托要精进针对私募基金开展的业务管理系统、受托清算等服务。并将各私募基金整合至同一平台,通过数据分析评估各基金的运营情况,据此拓展FoF和MoM类资产管理业务。此外,信托机构要密切关注金融科技的发展和应用状况,着眼未来,一方面提前布局挖掘优质投资机会,另一方面通过技术改良自身业务流程和模式,争取在未来竞争中占据主动。

3.信托公司应加强风控能力

解决刚性兑付问题,信托公司应该更加强自身风控能力建设。在多起风险事件中,信托融资骗贷、融资企业信息造假、信托计划不能如期兑付、抵押资产大幅缩水等问题的出现,反映出信托公司在尽职尽责方面存在不足,并且缺乏对风险进行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和纠正的有效风险控制机制,信托公司能否尽职尽责、有效控制风险不仅关系到其市场声誉,而且直接关系到其经营效益。

加强风控能力建设方面,应从三个方面入手:首先,从投资者利益角度出发,完善产品设计和制度安排,做到事前有效防范风险。信托公司在产品设计和制度安排时,应着重考虑对信托产品信用风险的防范,信托公司应加强事前风险评估,合理安排风险防范措施,完善信托合约条款内容;其次,加强风险管理和信息披露,做到事中有效控制风险。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应在整个信托产品存续期内对信托项目进行严格监督、管理,这就要求信托公司必须对信托项目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有效的跟踪评估。第三,严格履行制度安排,做到事后有效缓释风险。当信托产品发生兑付危机或违约时,信托公司应尽职追究融资方和担保方责任,并严格按照事前约定的制度安排进行处置。

强监管背景下,对于信托公司而言,需要提早发掘新的资金来源,并加强自身的资金募集能力。逐步降低对通道业务的依赖,回归实体经济,意味着信托公司需要加强自身的主动管理能力,宜提前做好相应的人才培育和储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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