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江苏金融监管部门下发金交所监管新规;今年2月,江苏金融监管部门曾下发金交所监管文件。经过对比发现,这份金交所监管新规更加具体和细化,主要变化有两方面:一是明确10万元投资门槛,二是资产端限制省内。
具体来说,新规称,金交所应根据产品风险情况:
1、设置适当的销售起点金额,单一投资者的销售起点金额不得低于人民币10万元;
2、不得为注册地或者经营地在省外的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基于供应链金融产生且核心企业为省内企业的收益权转让业务除外);
3、不得为上述企业在省内注册设立的专门用于融资的企业提供融资服务。
相关资讯